索引號: | 113700000045022274/2023-00265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清理 |
發布機構: |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件編號: | |
有效性: |
魯政字〔2021〕177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省政府決定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省級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字〔2020〕242號)作出修改:
1. 第十一條“省級旅游度假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報請省政府同意后予以通報,并限期整改”修改為:“省級旅游度假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報請省政府同意后責令整改”。
2. 第十三條“省級旅游度假區受到通報批評處理的,應當及時認真進行整改。整改期限屆滿后,由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驗收;未通過檢查驗收的,報請省政府同意后給予取消等級處理”修改為“省級旅游度假區受到責令整改處理的,應當按要求和期限組織整改工作。期限屆滿后,由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驗收;未通過檢查驗收的,報請省政府同意后給予取消等級處理”。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東省省級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根據本通知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省級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
(2020年11月25日魯政字〔2020〕242號公布
2021年10月15日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山東省
省級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的通知》修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省級旅游度假區的認定和管理,促進旅游度假區高質量發展,參照《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旅游度假區,是指為旅游者提供度假休閑服務、有明確的空間邊界和獨立管理機構的區域。
第三條 省級旅游度假區由省政府批準設立,由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省級旅游度假區的認定和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自愿申報、規范認定、動態管理。
第二章 申請、評定和批復
第四條 申報省級旅游度假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蠂覙藴省堵糜味燃賲^等級劃分》(GB/T26358)及相關細則要求;
?。ǘ┓仙鐣髁x核心價值觀要求;
?。ㄈ┓下糜伟l展總體規劃,所在地區自然景觀、人文景觀等旅游度假資源豐富并有特色;
?。ㄋ模┑赜蚪缦廾鞔_,符合國土空間規劃;
?。ㄎ澹┚哂歇毩⒌亩燃賲^管理機構,職能明確;
?。┯忻黠@的區位優勢或其他特殊優勢,具備交通、通訊、能源、供水等公用設施;
?。ㄆ撸┚哂休^為完善的旅游度假服務項目和設施;
?。ò耍┱介_業從事旅游度假經營業務2年以上;
?。ň牛┙?年未發生重大旅游安全責任事故,主要經營主體近2年無嚴重違法違紀等行為記錄。
第五條 申報省級旅游度假區,由設區的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由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進行審核,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評價驗收。符合條件的,報省政府審批。
第六條 申報省級旅游度假區需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谠O區的市政府申請文件;
?。ǘ┞糜味燃賲^申請報告書,包括旅游度假區基本信息(含名稱、管理機構、空間范圍、面積、總覽圖等)、度假設施分布和經營狀況、旅游公共信息服務體系、游客綜合滿意度、知名度和品牌影響力等內容;
?。ㄈ┞糜味燃賲^總體規劃、自評報告及相關說明材料(含文字、圖片和視頻);
?。ㄋ模┛h級以上自然資源部門關于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相關材料。
第七條 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程序組織審核、評定省級旅游度假區:
?。ㄒ唬“l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ǘ┌凑章糜味燃賲^等級基礎評價評分細則,對通過材料審核的旅游度假區進行基礎評價;
?。ㄈ┦∥幕吐糜涡姓鞴懿块T組織專家或者第三方機構按照《旅游度假區等級劃分》(GB/T26358)及相關細則對通過材料審核和基礎評價的旅游度假區以暗訪的形式進行現場檢查;
?。ㄋ模νㄟ^現場檢查的旅游度假區進行審議,根據需要可安排答辯環節,確定達標名單,并公示5個工作日;
?。ㄎ澹緹o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報請省政府批準設立。
第八條 省級旅游度假區等級標牌由省政府委托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作和頒發。
第三章 管理與監督
第九條 省級旅游度假區變更名稱、管理機構或調整空間邊界的,應當由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省政府備案。
第十條 建立省級旅游度假區動態管理機制,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省級旅游度假區的復核工作,原則上每3年進行一次全面復核;3年期內,采取隨機抽查方式進行年度復核。
第十一條 省級旅游度假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報請省政府同意后責令整改:
?。ㄒ唬┙洐z查或者復核,部分達不到國家標準《旅游度假區等級劃分》(GB/T26358)及相關細則要求的;
?。ǘ┞糜喂残畔⒎阵w系不健全的;
?。ㄈ┯慰屯对V較多或者旅游市場秩序混亂,且未及時有效處理的;
?。ㄋ模┮蚬芾硎М?,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ㄎ澹┌l生較大旅游安全責任事故的;
?。┪唇泴徍松米宰兏Q、管理機構或者調整空間邊界的;
?。ㄆ撸┪瘁槍^域內公共衛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主要風險類型制定相應應急預案的;
?。ò耍┫嚓P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省級旅游度假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報請省政府同意后給予取消等級處理:
?。ㄒ唬┙洐z查或者復核,與國家標準《旅游度假區等級劃分》(GB/T26358)及相關細則要求差距較大的;
?。ǘ┐嬖趪乐剡`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行為的;
?。ㄈ┵Y源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
?。ㄋ模┌l生重大旅游安全責任事故的;
?。ㄎ澹┌l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
?。┥陥筮^程中弄虛作假的;
?。ㄆ撸┫嚓P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省級旅游度假區受到責令整改處理的,應當按要求和期限組織整改工作。期限屆滿后,由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驗收;未通過檢查驗收的,報請省政府同意后給予取消等級處理。
第十四條 省級旅游度假區受到取消等級處理的,自取消等級之日起2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第十五條 各設區的市政府應將省級旅游度假區建設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對省級旅游度假區開發建設及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鼓勵各級政府在土地使用、金融支持、人才引進、宣傳推廣等方面,對旅游度假區提供支持,為旅游度假區建設和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0年1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4日?!渡綎|省人民政府關于試辦省級旅游度假區有關問題的通知》(魯政發〔1995〕28號),原省旅游局、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原省國土資源廳、原省環境保護廳聯合印發的《山東省省級旅游度假區審核程序》(魯旅辦發〔2011〕87號)同時廢止。